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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书
___________同志: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卫生局和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在职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的通知》(津卫科〔2009〕120号)精神,加快我市农村基础卫生人才的培养,提高农村医疗卫生队伍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天津市卫生局将于今年内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提高执业技能为核心的在职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工作。
招生对象:初、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非医学专业毕业、45岁( 1964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在职乡村医生、农村基层卫生保健及技术人员。45岁以下的在职乡村医生要求必须参加(45岁以上可自愿报名参加)。
招生专业:卫生保健; 学制:3年
学习方式:以学员所在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集中教学点,通过“在职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视频教育系统进行教学,每学期安排一定的面授和辅导。
毕业证书:学员通过教学计划所有课程考试后,将颁发由天津市教委验印的卫生保健专业普通中专学历证书,凭此证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可以报名参加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学习费用:学费2000元/年/人,学费按年度收取。45岁以下的在职乡村医生取得中专学历毕业证书后,由市政府专项资金给予适当补贴。
报名时间:2009年4 月 20 日至 4 月 30日。
报名地点:学员所在地的区(县)卫生局。
报名资料:初高中毕业或相当同等学历毕业证书、《天津市乡村医生证书》、《天津市乡村医生执业许可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近期免冠红底小二寸照片十张(背面注明所在乡镇、姓名)。
备 注:根据相关文件精神,2012年以后不具备正规中专医学学历的乡村医生将不予以执业注册。
咨询方式:
电话(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60276876
邮箱:xiangyi_office@yahoo.cn
相关文件下载: 0、天津市在职乡村医生学历教育教材明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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